英語專業泰國留學研究生留學條件中學歷要求需要完成基礎的學業,至少要確認自己拿到了學校的結業證明,后續可以補交官方的證書,這里本科生和專科生(大專)都有申請的資格,只要材料齊全就可以。語言要求提供的如果是IELTS的分數成績,總分要有6.5分;如果是TOEFL的成績,總分要達到85分,才會有比較高的把握,當然分數越高越好。
課程設置
Master of Arts(English Language Studies and Teaching)
學位名稱:文學碩士學位
專業名稱:英語語言研究與教學
授課語言:英文
標準學制:兩年
學分設置:36個學分
授課形式:每年1~2月和7~8月集中授課
收費標準:總費用約6.8萬人民幣,含兩年學費和集中班項目管理費,分三次繳納(第一次約3.2萬元,第二次約2.1萬元,第三次約1.5萬元,實際人民幣費用根據匯率變化會有浮動)。
入學時間:每年8月,一年一次入學。
限招人數:每學年25人
語言要求:入學不強制要求雅思/托福
招生對象:國內應往屆取得學歷學位的本科畢業生及具有本科學歷學位有志進修的各級在職人員,不限前置專業,須有良好的英語基礎。
畢業條件:所有課程平均績點到達3.0,通過CE綜合考試,完成IS并通過答辯,無需發表
授予學位:符合畢業條件的同學將獲得泰國國立發展管理學院頒發的文學碩士學位(全日制學歷),留服認證。
服務模式:全程管理服務模式
英語碩士集中班申請流程
1、咨詢,初測申請人英語水平能力是否適合申請該項目。
2、確認申請,根據報名流程進行報名。簽訂全程管理服務留學協議,繳納第一次費用。
3、按照申請材料清單在規定日期前提交申請材料。
4、參加組織的首輪初試
5、參加學校組織的終面/筆試
6、等待錄取。
7、錄取后繳納第二次費用
8、辦理入學注冊手續
NIDA語言與傳播學院
泰國國立發展管理學院成立了語言與傳播系,名稱為"外語系"。成立初期,語言學院的職能是教授英語。1971年起,“外語辦公室”為校長辦公室下屬的“英語課程”。隨著英語系逐步發展壯大,外語系時任管理層向大院申請升級成為英語局,大院向大學事務委員會提出申請(高等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并得到批準,英語系正式更名為英語局。
1995年,英語局開設了語言學和傳播學的碩士學位,后于1998年正式開設了該課程。除語言教學,研究,學術服務外,英語局還負責商務英語專業畢業生的培養,其職責和工作量已經超出了局的范圍,為提高管理效率,英語局更名勢在必行。1999年8月3日,皇家頒布法令設立了語言與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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