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在新加坡留學的學生,想要靠打工來賺取一些生活費用。但是留學生打工并非易事,在新加坡留學的學生外出打工之前,應當了解自己所在學校的情況和政府的相關規定,保證自己是合法打工。另外,留學生打工的時候,還可能被要求提供學校出具的打工許可,來證明留學生是在合法打工。
新加坡政府對于留學生的打工控制較為嚴格,如果留學生所在的學校經過新加坡人力部門特別批準的,則全日制新加坡留學生打工不需要向學校和政府特別申請,打工時間則與理工大學相同,學期期間打工時間為16小時,假期打工時間不限。
新加坡的理工大學作為被政府特別允許的特例學校,其全日制留學生在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獲得批準后,可以在學期期間外出打工,但是每周打工的時間,按政府規定不能超過16小時。如果留學生是在假期外出打工,則可以不用向學校提交申請,并且打工時間不用受到任何限制。
新加坡政府對于私立大學學生打工原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為了能夠適當扶持私立學校,從2005年起,新加坡政府也放寬了對私立大學學生打工的政策。新加坡政府規定,私立學校如果能夠通過新加坡教育服務認證理事會的鑒定,表明其能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教學服務,則學校將可以享有打工許可權利,也就是說通過此項認證的學校,其留學生可以外出打工,另外私立學校學生打工時間與公立學校學生相同。
在新加坡學習酒店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還可以享有一定的實習期,實習期屬于合法工作時間。新加坡的酒店及旅游管理專業,在課程中都設置有半年到一年的工作實習期,實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進行安排,收入則為每月600到1000新幣左右,約合3000到5000人民幣。
工作時間
新加坡的法定工作時間是每周44小時。大部分的本地公司為5天半工作制,即周一到周五全天(8小時)及周六上午(4小時)。也有不少公司(多為外國公司)采取5天制,但每天的工作時間大約9小時。在制造業生產線上工作的員工則通常為輪班制,其工作及休息時間因公司而定。
試用期
一般公司的試用期為3個月,但少數公司為6個月。在試用期內雇主要考察員工的能力和表現,并提供適當的培訓。而員工也可借這段時間適應公司的環境。除非有其它合約的束縛,雇主和員工雙方均可在這段時間內提前1星期(或賠償相等于1周的薪金)通知對方終止雇傭關系。當然,如果雙方互感滿意,員工使轉為正式,通常其薪金也會有所增加。在試用期內,通常員工不享有正式員工所享有的福利,如病假、醫藥費報銷等。
工資
工資通常按月發給員工,也有公司每半月發放一次。為防止拖欠員工工資,工資法規定工資必須至少每月發放一次。對于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雇主必須為他們繳交公積金。對55歲以下的員工,目前的總繳交率是工資的32%,其中雇主交12%,雇員交20%。所以他們所得到的實際工資為字面工資的 112%,而可以花費的為80%。
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賠償法令,員工因工作受傷或患病將獲得雇主賠償。因工殉職的員工,其家屬將獲賠償。 從1996年1月1日起,永久性受傷的賠償額是14萬7千新元;而死亡的賠償額是11萬1千新元。另外,雇主也必須償付醫藥費、住院費等,并在員工療傷期間照常支付工資給他。
辭職
除非有其它合約的束縛,員工辭職需提前1個月通知雇主。對于就業準證和工作準證持有者,辭職意味著他們準證的失效。除非他們能找到新的雇主重新申請準證,否則必須離開新加坡。
裁員
一般公司都對被裁退員工有所賠償。通常服務期少過3年的員工每年獲得1星期薪金的賠償,超過3年則每年獲得1個月的賠償。當然,具體的賠償額根據公司的財務狀況而定,沒有一概而論。
休假
一般上員工在年和第二年會享有7到14天的常年休假,休假天數到第三年會有所增加,介于9到18天。除非是手術或住院,一般公司也規定一年累積病假不能超過2周。
花紅
按照慣例,大多數公司都會在每年12月發給員工相等于1個月薪金的花紅,稱為第十三個月花紅或年終花紅。有些公司也根據員工的服務年限來決定年終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