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TMC學院的學生轉學政策涉及各種轉學情形:課程結束前可能發生自愿或非自愿的轉學;TMC提供的所有課程未完成部分的費用之轉移,但是合作院校聯合提供的課程除外,這些課程適用相應的合作院校另行規定的政策,TMC無權制定這些政策。
這里新加坡留學網就帶廣大學生詳細了解下該校轉學政策的基本詳情:
一、自愿轉學
是指學生請求轉至同一院校內的其他課程,或者將某些課目轉至同一課程的其他班級學習,或者因任何原因請求退學。
上述請求必須以書面方式提交至TMC。TMC不接受任何口頭請求。
如果未滿18周歲的學生,提出請求時必須取得父母/監護人的同意,否則不接受此類請求。所有請求須經TMC審批。
二、轉課程
轉課程是指當時的課程結束前在TMC內變量課程,經常發生于以下情形:
1.變更專業(例如從商業文憑轉至信息技術文憑)。
2.變更課程計劃(從組臺課程變更為單一課程,或者相反)。
3.變更大學學位課程(例如從Liverpool John Moores大學轉至Greenwich大學的學位)。僅當大學學位課程尚未開始前方可變更。
上述請求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提交至TMC。不接受學生提交的口頭請求。學生應當支付轉課程所需的管理費和申請費,該類費用不得退還或轉移。
所有請求須經TMC審批。學生將收到轉學結果的書面通知。如果必要,將在7個工作日內向學生簽發新的錄取通知書。
學生必須停止聽課,其簽訂的學生合同將予以終止。將起草新的學生合同并由學生簽署。
國際學生必須提交其當時的學生準證以供注銷,且不得再到課堂聽課。將申請新的學生準證學生應當繳納所有管理費用。
當時課程的所有剩余課程費可以轉至已成功申請的新課程。對于國際學生此項規定取決于新的學生準證是否被批準。如果剩余的課程費超過新課程應付的費用,所有費用將不予退還。如果剩余的課程費少于新課程應付的費用,學生需要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