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博偉教育學院于2009年5月22日成立學術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審核本院有關學術質量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包括確保本院的學術水平和批準學院的任課教師。學術委員會由主席A/Prof. Seow Hong Pheow和其他學者組成。
新加坡留學網資深留學顧問金老師為您解讀學術委員會職能:
1)開發和審查所有有關學術事宜的相關政策和程序,比如開發和審查各種確保學術質量的措施等。
2)確保學院執行和遵守學術政策和程序。
3)開發并確保學院提供的每一個課程擁有良好的學術質量,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點:
a.課程科目或單元內容
b.學制
c.入學要求和畢業條件
4)根據私立教育法案第26款條例的規定,審核教師的最低資質和經驗,批準學院開設或提供的任何課程或
科目或單元教師的聘用。
5)每年至少一次審查以上第1)條和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