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加坡留學,到中國大使館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十分重要。2013年底新加坡留學生將臨近畢業,但如何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呢?新加坡留學網資深留學顧問丁老師為您解答新加坡留學指南如何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中國大使館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須知
大使館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辦理時間:每周二、四上午9:30-11:30
留學新加坡后未在使館報到的留學人員,需填寫留學人員登記表后方可辦理相應手續。
政府學校畢業生須提供材料:
1. 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如通過論文評審和答辯但尚未拿到學位,可由學校出具證明。
2. 護照原件和復印件(照片頁);
3. 回國機票(或訂單)復印件;
4. 最終畢業證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
私立學院畢業生須提供材料:
1. 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2. 護照原件和復印件(照片頁);
3. 回國機票(或訂單)復印件;
4. 最終畢業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
5. 中國學生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機構就學情況證明表。
注: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機構就學并取得學士學位或學士學位以上者,就學期限須滿2年或2年以上,否則不予辦理。
已回國留學人員(回國期限不超過一年者)可委托他人辦理,須提交下列材料:
1. 委托人護照復印件(照片頁);
2. 委托人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 委托人國內所在單位的在職證明信或街道證明信原件;
4. 經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寫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學習和結業時間及相關簡況,并寫明被委托人的護照號碼;
5. 最終畢業成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
6. 被委托人的護照原件和復印件。
7. 私立學校畢業學生請提供中國學生在新加坡私立教育機構就學情況證明表。
注:1.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只適用于學成回國工作人員,一式三聯,聯由留學人員保存,其他單位可查驗原件,收存復印件,不得收取原件;第二聯用于購買免稅轎車,將有海關收取;第三聯由使館存查。
2. 以中外院校聯合培養、校際交流或中外合作辦學方式出國的留學人員,以及伙伴第三國學位(學歷)的留學人員,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中的學歷層次選擇為“其他留學人員”。
3. 留學人員在國外連續獲得多個學位(學歷)的,只就某一段學習經歷在其回國工作前開具一次證明,其他留學經歷在申請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前提下,可在備注中進行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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