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留學網訊:從5月1日起,雇主必須為符合資格的員工提供以下假日和福利讓他們申請,這包括:每年兩天育兒事假、四周領養事假、一周父親陪產假,以及一周父母共用產假。配合今年初宣布的一系列結婚生育配套措施,政府已修改相關法令,規定雇主從5月1日開始,為育有孩子的員工提供更親家庭的工作環境。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文告說,從5月1日起,雇主必須為符合資格的員工提供以下假日和福利讓他們申請,這包括:每年兩天育兒事假、四周領養事假、一周父親陪產假,以及一周父母共用產假。這些有薪假日將由政府資助,自雇人士也可從上述假期計劃中受惠。值得注意的是,打算申請父親陪產假和父母共用產假的員工,其子女的預產期或出生日期必須落在5月1日或之后。
按照原有的生育配套假日架構,只有七歲以下子女的父母可享有六天育兒事假,由政府和雇主共同分擔。新措施落實后,育有七歲至12歲子女的父母,可每年享有兩天育兒事假。員工可拿領養事假。另外,政府原本僅為那些自愿批準四周領養事假的雇主提供補貼,但法令修改后,雇主如今必須依法為員工提供領養事假。父親不只從今年起首次享有法定的陪產假,母親也可從四個月產假中,轉讓一星期產假給父親。同樣女雇員要是在懷孕期間遭到不合理裁退或解雇,雇主必須為她們提供應得的生產福利。
另一方面,原本不符合申請產假資格的女性,包括從事合約和自由性質工作者,只要在過去一年里工作至少90天,即可享有由政府支付的產假福利(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Benefit)。她們的子女必須是新加坡公民,并在2013年1月1日及以后出世。政府是在今年1月出臺第四輪鼓勵結婚生育配套,每年撥款20億元,從申購組屋、受孕補助、嬰兒花紅和保健補助金、平衡工作與家庭責任、鼓勵父母分擔養育責任五個方面,為新加坡人在成家和生育方面提供支持,希望把我國生育率從目前的1.2提升至1.5。公共服務領域已從今年1月1日起延長育兒事假、給予男雇員陪產假以及父母共用產假,比政府宣布的正式生效日期更早。即將在9月迎來家中第二個寶寶的林文駿(31歲,工程師)對父親陪產假表示歡迎。他受訪說,陪產假的推出讓他無需動用年假,即可陪伴妻子生產,這讓他有多余的假期以備不時之需。雇主和自雇人士可向當局提交上述假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