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馬來西亞配偶陪讀簽證的費用為1000馬幣,申請材料涵蓋了家屬護照所有頁面復印件、護照復印件、結婚證、學生在讀證明等,馬來西亞政府允許配偶進行陪讀,也可以帶上年幼的子女,如果子女處于學齡期,可以給孩子辦理學生簽證,在大馬當地上學,但前提是不可在馬來西亞工作,并提供存款證明,一般需要15萬馬幣左右,除此之外,父母也可以申請陪讀,同樣是不可以在馬來西亞工作。
馬來西亞配偶陪讀簽證費用
除了父母可以陪讀之外,通過夫妻關系也可以陪讀,與此同時還能帶上年幼的子女。只要為愛人和子女辦理陪讀簽證就可以。如果孩子處于學齡期,有上學的需求,那么需要給孩子辦理學生簽證。先申請馬來西亞的學校,再辦理簽證,最后跟家長一起過去。
陪讀簽證即簽證有效期一次最長為12個月的長期探視簽證(Long term social visit pass)。簡稱:LTSVP。
為了鼓勵更多外國人來馬來西亞留學,馬來西亞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包括允許學生的父母或者學生的配偶以及子女陪讀,但陪讀人員不能在馬來西亞工作。
目前,馬來西亞允許留學生的父母或愛人子女陪讀,只要辦理了陪讀簽證即可,但陪讀人員不能在馬來西亞工作。陪讀簽證費用為1000馬幣左右(約1514人民幣)。
馬來西亞配偶陪讀簽證要求
不可在馬來西亞工作;
提供存款證明,一般是15萬馬幣左右(約22.7萬人民幣),存期一般是5年或更久。
馬來西亞配偶陪讀簽證材料
1.家屬護照所有頁面復印件 (注意:是所有頁,包括封面和空白頁;同時建議的護照有效期為申請期限+12個月)
2.學生護照復印件,學生的完整學簽復印件
3.家屬的結婚證(或親屬/親子關系證明)并經過公證和翻譯(如果有離婚證書,需要提供孩子撫養權歸屬證明)
4.家屬護照照片(白底)
5.學生出生證明的公證及翻譯件
6.學校開具的學生在讀證明
7.購買馬來西亞的保險的付款證明或者憑證
8.銀行存款證明
馬來西亞配偶陪讀簽證流程
家屬簽證跟學生簽證一樣都需要向EMGS申請,并且申請之前你也要跟你所在的學校進行聯系,因為家屬簽證申請過程中,EMGS依然會要求學校提供在讀證明等材料,且每個家屬需要提交單獨的申請。具體步驟如下:
1. 學生入境馬來西亞,去學校先進行替換長期學生簽,同時要擁有正式的i-Kad身份證之后,才能開始家屬簽證的申請。(家屬探視簽證僅在學生持有效學生簽期間有效。)
2.拿著有效的學生簽通過學校向 EMGS進行申請家屬簽證(EMGS會要求學校提供在讀證明等材料且每個家屬需要單獨申請)
3.EMGS審核申請文件
4.EMGS在這個期間會處理各種文件和護照(這個過程就和我們申請學生簽證一樣)。
注意:如果申請未成功,學校會通知你,需要補充哪些材料并繼續申請。
5.移民局批準后,EMGS會向學校發送家屬簽發長期探訪準證(LTSVP)
6.收到文件后,核對文件上的信息無誤后,復制一份,將原件妥善保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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